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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之我见            【字体:
遵纪守法之我见
作者:蔡场中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4-16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行为教育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为为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为少年。而《刑法》规定,只要满了十六周岁的公民,就要负刑事责任。

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遵纪守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成了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明确“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对此,我们要提高自身素质,了解学生犯罪十大征兆,从检测自我,纠正不良习惯,防微杜渐:1缺课逃学2热衷交往3独来独往4心事忡忡5谎话增多6兴趣特别7开销增大8夜不归宿9精神萎靡10学习成绩迅速下降。

不仅如此,在预防犯罪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自身的防范,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身心受到不健康事物的侵害。例如,遇到违法事件时,要沉着冷静,不慌张,以最有效的方法保护自身,尽量躲避危险,在此前提下,向周围的人呼救或打110报警。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也是自我防范的重要内容,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与此同时,要树立自尊自立的自强意识,不自甘落后,使自己的身心发展向好的方向前进。增强体魄也有助于自我防范,良好的体魄是从一点一滴的锻炼中积累起来的,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有从小勤于锻炼,日积月累,才能拥有良好的体魄。

遵纪守法的同时,要自觉促进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方方面面提升同学自己的法律意识,争做全面发展高雅新人。

 

文章录入:蔡场乡初级中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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