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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实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切实解决当前中小学德育工作及学生日常行为中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开展“加强德育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系列德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于全体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着眼于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通过加强集体建设,开展行为规范示范班、“五好”学生评比活动以推进德育工作首要地位的落实,推动良好班风、教风的形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学生行为,指导学生做人,培养学生优良品质,做到“五好”(文明礼貌好;安全行为好;遵纪守法好;学习习惯好;勤俭节约好。),为争创“行为规范示范班”、“行为规范示范校”打好基础。
1、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学规范、争五好”活动。
2、在全县中小学班级中开展“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班”活动。
3、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开展“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校”活动。
三、活动实施原则
“加强德育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系列德育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应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教育行为及学生行动习惯。
(二)集体传统原则。
各个班集体都应培养和建立自己独特的传统和风格,具有班级特色。
(三)集体主义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原则。
“行为规范示范班”、“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创建是在学生“学规范、争五好”的基础上,最终目的是要全面发展学生的个性,学生的个性发展又离不开良好的集体环境,要辩证地处理好个性与集体的关系。
(四)学生主体性原则。
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班主任为首的教师集体对学生的影响应在激发学生内在动机基础上进行指导,要帮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五)各种教育一致性原则。
开展“加强德育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系列德育活动的目的是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只有学校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才能把学校构建成为规范、和谐、特色的学校。
四、活动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改变观念,积极研究,努力实践,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对照本校日常行为规范建设考核内容与标准,精心设计、认真实施学校班集体个性化建设方案,并通过考核不断完善方案,推进班集体建设,从而使学校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学规范,争五好”要求:
(1)各校应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守则》、《规范》,掀起新一轮的学规范高潮,熟记“学规范,争五好”的内容。将内容印发给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要求教师做“五好”模范,学生做“五好”标兵,家长做“五好”监督员。
(2)强化班级管理,制定班级管理常规,完善班级的考核,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在开展活动中的作用。
(3)对照“五好”要求,认真梳理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表现。排查问题。在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存在问题怎么办?”的大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让学生定行动目标,定整改措施,定自评计划。
(4)要求人人参与“争五好”活动,一个不漏;排查的问题,件件整改,一点不留。整改过程要做到“四要四不要”:要有针对性,不要盲目操作;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抓,不要敷衍了事,走过场;要晓之以理,教育为先,不要批评、训斥、处罚为先;要循序渐进,不断巩固,不要急切近利,搞运动式教育。要以班、校为单位对“五好”学生进行及时表彰。
(5)各校要把“学规范,争五好”作为2006年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把学生行为的转化效果纳入对教师、班主任工作的实绩考核(具体评估考核办法由学校按“五好”要求制定)。
(二)“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班”要求:
班级是学校教育的细胞,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办好一所学校,必须从抓好班级入手,一个个班级抓好了,对于稳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在全体学生开展“学规范、争五好”的基础上,在全校各班级中开展“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班”活动,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和考核办法,“行为规范示范班”应做到:
(1)班级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计划要有班级情况分析,有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措施及时间安排。总结要有概况、工作评价、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班级组织(含班委会、少先队或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含班干职责常规,各项安全制度,学习生活卫生常规,纪律、礼仪常规及有关评比制度等)健全。全体师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出勤率均在98%以上。
(3)班风好。建立点名、日志制度:班级布置规范;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无破坏公物现象;课堂秩序好(含在校各种自习、集体 会、活动场合);重视差生转化,教师对留守、残疾、后进等学生结对帮扶;学生间开展“一帮一、一对红”活动,全体学生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班级活动(班会、主题班会、班刊、文体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校安排的活动积极参加,有成效,有特色、有记载。
(4)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融洽。班主任能与副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积极沟通,工作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班主任(教师)积极与家庭沟通,能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有记录;每学期能组织一次大面积家访,对留守、单亲、后进等问题学生能做到及时家访,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
(5)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班级积极开展“学规范,争五好”活动,学年末考核该班“五好”学生至少占80%以上,师生遵纪守法。班级中无重大违纪行为、责任事故发生。班级学习风气好,班级整体成绩在学校名列前茅或有较大幅度提高。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成效。小学四年级以上班级人人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其中体育达标优秀率应达到学校平均水平以上。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校内外竞赛活动,成绩优秀,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
(7)学额巩固,小学做到无流失生;中学年辍学率,城镇在2%以下,农村在3%以下。
(8)创建班级要根据班级实际形成自己的创建特色,学校对创建班级作全面考核,评出若干个校级“行为规范示范班”,同时开展校内创建经验交流。创建工作达到较高水平,创建工作有推广价值的班级,学校可推荐给县教育局,教育局将分别在2006年6月底及12月底评出一批县级优秀班集体。
(三)“学规范,创行为规范示范校”要求:
开展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是我县2006年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打造大邑青少年新形象的客观要求,有助于青少年学生形成基本道德规范,养成基本道德行为习惯。
1、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深入持久地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活动的开展,县教育局将成立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中小学要提高对创建活动的认识,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全面搞好行为规范教育过程中的认知、训练、考核、提高等各个环节,通过有目的、有步骤的创建活动,实现学校办学和学生行为的规范化。
2、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活动要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诚信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文明礼貌月”等,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及文明行为习惯的培养,切实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3、开展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活动,要遵守道德教育知、情、意、行的发展规律,不但重视行为规范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还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意志和习惯的形成,要通过长期、反复的行为训练,培养学生遵守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学校要根据实际,认真开展“学规范、争五好,创行为规范示范班”的考核、评比活动,通过监督、考核、评比等教育机制,促进学生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4、“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创建“行为规范合格校”阶段:(2006年元月-2006年6月),各校在这段时间要认真开展“学规范、争五好、创行为规范示范班”活动,力争在2006年6月全县中小学“合格校”比例达90%以上。
第二阶段为创建“行为规范示范校”阶段:(2006年6月-2006年11月),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形成自己的创建特色,并总结相关经验,在“合格校”的基础上,效果显著的学校于2006年9月向县教育局德艺体室申报创建“行为规范示范校”。
第三阶段为“行为规范示范校”检查、评定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元月),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提出的申请及自查报告,按标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督查审核,通过评估、审核后,进行命名和授牌。
5、各校对照大邑县“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标准(另行发文),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要通过集会、报刊、网络等大力宣传和表彰,形成人人讲规范,人人遵道德的良好氛围。学校在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以便总结推广。
五、强化监督,认真评比,提高争创活动的实效性
1、学校按此次系列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德育工作制度,规范德育管理,注重过程评价,创建本校德育工作特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于2006年2月20日前交至德艺体室。
2、学校要认真拟定“学规范,争五好,创行为规范示范班”的评比细则及考核方法,评选出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班级,并将评选结果纳入对班主任的考核之中。
3、县教育局将制定大邑县“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具体评估标准,对学校一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在学校“五好”学生、“行为规范示范班”的基础上评选县级优秀学生、文明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期末对该项工作进行单独考核,作为学校年终德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五好”学生基本要求
二OO六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德育工作通知
大邑县教育局办公室二OO六年一月六日 印
(共印100份)
附:“五好”学生基本要求
1、文明礼貌好——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能准确使用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说谎话。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打架骂人,拾金不昧,不贪图小便宜。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废弃物。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不践踏草坪,不攀树折花。
2、安全行为好——遵守学校宿舍条例,增加自身安全的防犯意识,掌握基本安全常识,遵守交通法规,不并排骑车,不骑快车,不追逐。
3、遵纪守法好——课间参加有益活动,不高声喧哗,不追逐打闹。慎交朋友,放学按时回家,不涉足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活动和场所,不做危险的事,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赌博。
4、学习习惯好——遵守作息时间,认真预习,做好课前准备;上课积极思考,主动提问,倾听老师讲解和同学发言;学生总结归纳,及时复习,做到日清月结;多看有益的课外书,养成爱读好书的习惯。 5、勤俭节约好——生活节俭,不攀比,不乱花钱,节约水电,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会料理个人生活,衣着整洁,朴素大方。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