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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
作者: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05-27

 

 

各区(市)县教委(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要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和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校各教育与家庭教育协调发展,发挥二者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成都教育跨越式发展,构建西部人才高地,提高全市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特制订本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问题,针对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家长教育观念错误和方法不当的问题,明确指出:“我们的学校、教育部门以及党和国家的其他部门,都要注意做工作,把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教师教书育人的心情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素质。千万不能由于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一些消极的甚至反面的后果来”。江总书记的谈话十分清楚地指出了当前加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加强家庭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结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转变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从大教育观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积极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形成共同育人的合力。

二、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向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传授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提高家长科学教养子女的能力;指导家长为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增强家庭与所在社区、学校的联系,形成育人整体合力。

(二)家庭教育工作的内容要体现时代性,体现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反映21世纪知识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要向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思想,宣传现代儿童观、教育观、人才观,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讲授不同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个体差异。

家庭教育工作的内容要具有阶段性和较强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确定指导的内容重点。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工作的形式要改变单一性,提倡多样性;改变封闭式,提倡开放式;改变灌输型,提倡家长共同参与,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家庭教育要贴近家庭生活的实际,适应不同家长的特点和要求,排解家长在家庭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帮助家长克服“重养轻教、重智轻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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