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中小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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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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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9]17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服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实现成都教育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为成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成都市宣传部、市教委,特制定《成都市中小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此细则转发给学校,希各学校认真学习,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围绕党的十五大对教育提出的重要任务,在广大教职工中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的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指导下,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通过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学校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相结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相结合。
三、领导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领导下,承担领导、管理和具体指导本部门及所属学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计划,部署工作,提出要求,搞好考核和评估工作。
(二)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经常进行研究、检查。要建立以学校党支部(总支)为领导核心,校长、书记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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