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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籍管理制度 | ||||||
| 作者:教育局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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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基层团委要及时为团员建立团籍,确保团籍内各种材料的齐全。 2、每学期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内进行注册,填写好注册日期。 3、要尽管缩短转移团组织关系的时间,要在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完成团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 4、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团籍及其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团费是否按期缴纳完毕,然后将团籍密封后,加盖基层团委印章。 5、基层团委转出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保留存根,以备查考。 6、要凭借团员证办理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手续,对只有团员证书,没有其他档案材料的情况,应凭借团员原单位组织介绍信,先接转组织关系,然后再向原单位索要或补办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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